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建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试点工作方案和全县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相关要求,深化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和法治**建设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数字赋能、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调配,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建设目标
(一)服务集成目标。一是设施集成。在”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内配置集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指引牌、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设施。二是产品集成。集成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等服务产品。三是力量集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库,完善准入、管理、退出、统筹调配机制,集成服务力量。
(二)均衡可及目标。按照省司法厅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空间治理地图的相关要求,对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进行经纬度标准,推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15分钟范围内不断趋于均衡可及。一是城区以步行15分钟(1.2公里)的街道为均衡可及标准;二是乡村以骑行15分钟(2.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三是偏远海岛以车行15分钟(3.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
(三)质效评价目标。到2024年底,60%的村(社区)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80%。推动村(社区)建成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升,到2026年底,村(社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成人民群众普遍欢迎的“金名片”,成为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助力器”。
(二)坚持一体统筹。将省、市顶层设计和**贯通落实紧密结合,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要求和全县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集成、统筹调配、集约利用、一体服务。
(三)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位交通、经济基础、辐射范围等因素,着重结合海岛乡镇、渔村实际情况,合理选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地点,因地制宜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布局协调、功能齐全。
(四)坚持数字引领。以数字化改革理念引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依托省统建平台,探索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其他司法行政数字化场景在基层落地应用、取得实效。
四、建设内容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设施
1、推进实体平台一体服务。落实《**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指南》,规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服务标准,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提升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素质。有效整合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云平台服务供给、多跨协同、承接保障、智能监管各项能力。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各项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载体,通过量化律师万人比、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数量、在线公证服务响应率等均衡可及指数,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通过线下律师值守、线上律师实时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依托“海陆联动”调解体系,探索海陆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多要素聚集的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阵地和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设施周边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元素,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有力推进。(责任部门: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司法所)
2、推进热线平台一体服务。积极宣传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482148”电话咨询服务工作,确保电话接通率90%以上,服务满意率96%以上,畅通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衔接机制,提高线上咨询服务能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合作机制,推动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执法难点热点堵点问题。(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制监督与协调科、县法律援助中心)
3、推进网络平台一体服务。持续推进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贯通应用,统筹推进县、乡(镇)、村(社区)“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终端设备配置,适时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商圈、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交通不便的海岛配置相关人工智能设备,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云平台服务供给质效。丰富群众“身后事”联办服务事项,推进“公证+遗产继承一件事”数字化应用。依托“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开展远程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县公证处、各司法所)
4、推进“三大平台”一体融合服务。推行实体、热线、网络“一端发起、三台响应”,提供线下指引、线上申请、融合服务,打造“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接听”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深化法律援助不出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等服务品牌,推行群体性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升“线上+线下”人民调解服务,线上申请案件72小时受理响应率100%,线下调解成功案件7天内闭环率100%。积极推进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工作,加强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建设,宣传推介法治服务专区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推进乡镇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全覆盖,延伸“全域通收”模式基层触角,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网上办理。根据全县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积极通过智能终端设备、服务指引牌,积极推进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村(社区)普及率,目标是2024年达到80%,2026年全覆盖。(责任部门:局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工作专班、各司法所)
(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空间治理地图构建任务
5、构建平台资源治理地图。按照省统建平台要求,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智能终端设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指引牌等3类平台设施资源标注经纬度、上传现场照片,形成可视化地图点位。(责任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6、构建业务资源治理地图。将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等各类业务纳入省一体化空间治理地衅,不断完善“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部门: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司法所)
7、融入“15分钟公共服务圈”治理地图。根据《**省“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均衡可及优质指数算法》,汇总**县“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数据并报上级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15分钟公共服务圈”空间治理地图、人口、地域面积等数据模型对接联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资源更加均衡可及。(责任部门: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