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具体,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xxxx〕30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xxxx〕26号)、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闽委办发〔xxxx〕48号)以及《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榕委组通〔xxxx〕75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上级党组织书记与每位下属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与每位党员,每年至少谈话1—2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要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要做到打开天窗说亮话,推心置腹交真情,敞开心扉剖思想,开诚布公严批评。
二、谈心谈话形式
1.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要按照干管权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可釆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既可釆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也可釆取“一对多”,多对多”方式进行。
2.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前,可结合“党员活动日”统一安排开展,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约谈。当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时,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及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早提醒、早纠正、早解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班子成员及党员相互间要注重发现问题,带头及时处理,抓早抓小。
3.谈心谈话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及党支部内进行。如涉及共性问题谈话时,要进行集体谈话或座谈。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心谈话。
4.党员也可以向党组织申请或要求谈心谈话。遇到工作、学习、生活、家庭方面的问题,或其他需要向党组织反映的问题时,党员可以主动向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乃至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申请(要求)谈话。相关负责同志应及时安排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要落实“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坚持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交心,坚持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坚持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坚持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清事例、说开纠结要求,达到消除隔阂、诚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了解情况。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及家庭等各方面情况,对了解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充分体现党内的关心关爱。
3.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技和思想疙瘩,需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对思想深处的问愿,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认真指出,真诚交流。
4.诚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认识问题、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提醒并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诚勉谈话,并由本人做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5.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