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免费)
2024-11-30 275

xx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彰显城市魅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人民城市建设,根据安徽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皖政办〔2021〕13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2022〕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全方位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六个xx”。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

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电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鼓励“一次改到位”。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8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文旅体局、县城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籍山镇政府)

(二)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结合《芜湖市棚户区项目

更新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改造范围和标准,合理编制“十四五”棚改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到改造对象精准识别、改造方式精准确定、工程建设精准管理,力争“十四五”末,完成全县现有城镇棚户区300户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籍山镇政府)

(三)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工改商”“工改文”,鼓励转变城市老旧厂区区域功能,积极向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老、文旅科创等产业,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老旧厂区改造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文旅体局、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镇政府)

(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系统修复河湖水系、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加快城市水

环境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构建滨水特色环境。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和公用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加强“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向社区延伸。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

(五)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城市教育、医疗、托育、养老、文化等多类型服务设施短板,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5分钟、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两级中心”(邻里中心、睦邻中心)建设,到2025年,完成5个“两级中心”项目建设,并实施运营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和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一体化创建,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城区社区全面完成绿色社区创建。人居环境更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积极拓展城市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自规局、县城管局,籍山镇政府)

(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路况较差的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建设。逐年补齐缺失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处、县消防大队)

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智慧停车建设,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到2023年,建成停车泊位管理信息化平台。到2025年,新增城市开放停车泊位5000个,同步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完成停车场管理办法修编,依法加强对停车位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推进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转运能力建设。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

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籍山镇政府)

(七)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保留和恢复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快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区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籍山镇政府)

加强城市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任,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分阶段推进城区各类架空线入地,推进电网智能化,构建网架坚强、智能安全、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现代化电网体系。加强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

盖区域“瓶改管”。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2025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文旅体局、县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中燃公司)

(八)实施新基建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在全面完成以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基础上,到2025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25年,系统化智慧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经信局)

(九)实施绿色低碳建设工程。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

度,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合理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

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构建完整的贯穿设计、建造、运营、拆除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推动既有居住区改善提升及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倡导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加强智慧化管理和绿色运营管理。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节约型机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到2025年底,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规局)

(十)实施城市风貌佌造和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工程。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强化对自然、人文及传统记忆地区等保护状况调查,分类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区,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强化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风貌整治。保护和利用好古建筑。推进地标性公共文

化空间建设,以历史文化遗存、工业遗址、老建筑、生态节点等为支撑,整体规划培育阅读、艺术、文创、体育、非遗、康养、党建等空间体系,打造标志性文旅名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结合全县人民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一整套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二)健全体检机制。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短板弱项,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导向,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对于纳入城市更

新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属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范围内的土地,可采用收储、土地置换、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集中连片开发等方式分类处置。结合实际,制定老城更新“工改商”“工改文”以及补助资金等激励措施。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加快培养、招引一批适应城市更新管理和城市设计的管理队伍及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

(四)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汇聚资本力量,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实施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建投公司,县城市更新运营公司)

(五)坚持系统推进。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突出功能性改造重点,坚持城市更新单元化推进,促进整体功能提升,防止碎片化改造。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做好城市更新

单元规划,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年度更新任务,分类推进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积极开展试点示范,聚焦重点任务,定期推进一批试点项目、示范街区、示范社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制定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方案,加大对国家、省、市、县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师进社区”活动,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鼓励公众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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