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担负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与资规、住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管好农村宅基地事关我市农民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任务。市人大农业委对该项改革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中央省高度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
1、中央高度关注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示:“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起责来,既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7月3日,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强调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
2、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工作。家毫书记多次过问,达哲省长召开专题专门作出批示,忠诚副省多次会议调度。在2月26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乌兰副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