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企业文化氛围,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尊重、认可并委以重任,实现员工对企业的归属认同感,齐心协力促进企业发展进步,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2.2集团下属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定、修订本单位工装管理制度。
3.规定内容
3.1工装发放对象及标准
3.1.1发放对象:全体集团在职正式员工配发服装,其它特殊员工(临时工、实习生)不配发服装;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发服装,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试用期穿着工装的,必须报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批准后方可发放。
3.1.2发放标准:服装按照着装人员的岗位类型分为职业装与工装两类,综合管理人员配发职业装,特殊岗位人员(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维修工、餐厅工作人员等)配发工装。具体配发配备标准如下:
配发对象
服装类型
着装季节
数量
备注
男士
职业装
春秋冬季
1
西服外套1件;西裤、长袖衬衫各2件
夏季
1
短袖衬衫2件
女士
职业装
春秋冬季
1
西服1件;西裤1件,长袖衬衫2件
夏季
1
裙子1件;短袖衬衫2件
特殊岗位人员
工装
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决定配发数量,各产业公司制定细则。
3.2订制、领用、发放
3.2.1服装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行政部统一负责安排订制、领用与发放管理的相关事宜。
3.2.2在集团统一配发服装后,需要增加的服装由各中心(部门)、各公司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行政部审核、集团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后下发。
3.2.3员工领用服装由领用人填写《服装领用单》(详见附件一),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由服装管理人员发放。
4.员工着装及仪表要求
4.1集团总部全体员工上班周一至周四期间必须按照集团的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周五可着个人服装,要求着装得体、大方。
4.2员工着装应搭配与服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子,鞋子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且符合工作要求。
4.3男员工穿西装时,必须穿衬衣;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4.4男员工必须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遮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
4.5女员工必须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4.6着装上衣外兜不得盛放多余物品,特别是衬衣外兜,不得盛放物品,应保持良好着装形象。
5.工装使用管理
5.1员工服装量身订制,使用年限为两年(24个月),满两年的前一个月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更换新。
5.2服装属集团统一制作,统一购买,费用分摊至24个月。
5.3员工自工装领用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离职或因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等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剩余月数工装费用从工资中扣除。日期结算至员工离职交接表中行政人事总监批准日期。
5.4员工工作服装应保持清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需重新订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5.5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装的样式,因清洗、修补等原因不能着工装期间应穿着跟工作服装颜色或式样类似的服装。
6.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7.本制度自XXX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