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局紧密结合新时期信访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特点,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思想,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抓实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近三年,县局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00余起,办理群众来访、网上信访240余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80余起260余人(次),解决群众诉求360余件(次),救助信访困难群众26人30余万元,调解涉访涉法矛盾纠纷450余起,收到信访群众感谢信、电话30余封(次),锦旗20余面,群众满意度连年达98%以上;近三年,我县赴省到部上访人数明显下降,尤其今年以来,赴省到部新发生数为零。近三年,未发生因接访办信和窗口服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因信访工作不落实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也未发生因办理公安部、省厅转送交办信访案件不合格被扣分情况。县局信访工作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充分肯定,2015年7月,县局“信访窗口单位”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省厅、市局统一检查验收。现特申报“全省公安机关信访窗口示范单位”称号。
一、领导重视,高瞻远瞩规范信访工作
**县局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将公安信访工作视为党和政府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反馈公安工作的重要渠道,高占位谋划信访工作,高规格规范信访接待办理。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改革方案。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经侦、治安、刑侦、交警、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信访股,主要负责信访工作的组织实施、调研督办等工作。县局制定出台信访工作制度、流程及《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施方案》等,具体指导信访办理工作。二是“一把手”亲自挂帅,确保工作实效。县局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亲自参加全省联动大接访活动,亲自研究信访案件,亲自批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访。一方面定期开展局领导联动大接访,每周星期二局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电话回访等活动,倾听群众心声。另一方面开辟网上公安服务信箱,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同时利用传媒和公安微信、微博,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正确信访。
二、强化保障,三项基础建设全面落实
**县局信访工作归口指挥中心信访股,信访股是局属常设一级信访部门,股级单位。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信访专项活动“三项基础建设”验收标准》(公办〔2015〕118号)的通知精神,县局加大了信访工作保障力度,从人员配备、阵地建设、帮扶救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配置资深信访工作民警。县局信访股从全局民警中筛选具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的资深老民警从事信访工作。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必须具备爱岗敬业、为民服务、排忧解难,敢于担当的精神。目前,信访股警力达5人,其中专职信访民警3名(股长1人,接谈员1人,网件办理1人),专职文职信访工作人员2人(网上接收员),平均年龄45岁,大中专学历。二是全面落实信访接待场所三项基础建设。根据信访工作特别,县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设置了单独的信访接待场所。并按照相关要求,投资20余万元,设置了领导(视屏)接访室、登记室、接待场所必备的便民设施和安检门,配置了视频、监控、录音、录像等设备,同时,接待场所做到了标识标牌到位、制度责任上墙、程序流程公布(详见录像、图片),真正让信访群众感受到了公安信访工作的公平、公开、透明和温情。三是足额保障信访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维持正常运转,并拿出一定资金对信访困难群众、信访老户给予适当帮扶,体现党政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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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县公安局关于争创“全省公安机关信访窗口示范单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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