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秩序与活力、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整合资源,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能力为重点,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以完善党委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联合指挥机制为保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为建设“四个x县”,实施“五大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而通过聚众围堵等扩大影响方式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聚集、串联等活动;适用于预防和处置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行为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