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引言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旨在全面排查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资金管理及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督检查,促进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