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各村(社区)工作效率,促进党务和村(居)务各项工作统筹发展,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办发〔20xx〕31号)及《关于建设适应x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村干部队伍的意见》(x办发〔20xx〕x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x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分为区考核领导小组和村(社区)考核小组两级。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担任。区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完善和解释本方案;督促、指导各考核单位、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本方案落实考核各项规定;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做好考核申诉协调处理工作。区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考核组”),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区各考核单位(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考核联络员)负责考核工作,其中机动员额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考核。
(二)村(社区)考核小组组长由包点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村(社区)书记和副职担任。主要职责:做好村(社区)职业化日常管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做好考核申诉处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考核联络员)负责。
(三)各包点单位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绩效考核会议,将考核意见报包点单位领导审核后,提交区考核组统一汇总审批,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区民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报酬。
三、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