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汇编5篇
2024-07-16 676

2024年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汇编5篇

【篇一】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x卫〔20xx〕5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xx〕10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功能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延伸至功能社区,推进全方位、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丰富签约服务内涵,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和功能社区拓展,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意识和水平,加强慢性病管理与防控,降低疾病发生率,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根据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履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功能社区试点开展家庭医生“三签约”服务,拓展按功能区域划分的市民重要活动场所,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学校、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根据区域特点与人群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灵活多样”原则,将辖区内功能社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引导有需求的功能社区人员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签约到位、履约到位、做实到位。

2、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优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要做到应签尽签。

三、服务包类型及服务内容

服务包分为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两种类型(附件1)。

1、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群主要分为8类: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一般人群基础包。服务内容包含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每种服务包对应一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群。

2、有偿服务包。有偿服务包分为11类: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人群、糖尿病人群、慢病高危人群、慢阻肺人群、恶性肿瘤人群、脑卒中人群、精神障碍人群、风湿病人群、产后修复护理人群、健康人群等服务包(见附件)。每种服务包的制定均针对具体人群或病种。有偿服务包包含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打包服务。

四、服务包签订

1、基础服务包由家庭医生根据服务对象所属人群选定,不得漏选或多选。基础服务包服务期满后,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如无异议,则视为自动续约。

2、有偿服务包由签约居民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签订,与所属人群基础服务包捆绑签订。有偿服务包服务周期期满后,根据签约居民和功能社区单位需求自愿签订。

3、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和功能社区单位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须在签约协议书中列明,家庭医生团队应按约定的项目和服务频次进行服务。服务包服务周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把握时间节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医改重点工作,各镇街、开发区卫健办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动员,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年度签约目标任务。签订的服务包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服务项目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履约完成,各医疗机构要确保签约履约服务记录与系统录入同步。

2、加大宣传,提高居民认知。各镇街、开发区卫健办和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宣传阵地,采取有效形式,进行灵活多样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选择适宜的家庭医生团队。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服务质量和效果,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

3、严格标准,规范签约服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服务包内容和确定的有偿服务包收费标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偿签约服务包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付费共同承担。

4、鼓励示范创建,发挥模范引领。鼓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功能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形成以点带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签约服务工作管理科学化、流程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区卫生健康委将对开展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及政策支持。

5、强化监督,确保服务有效。为进一步做好、做实签约服务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将通过电话抽查、现场督查、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纳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考核。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加强督导履约服务情况,并及时将相关履约信息录入签约系统,严禁“重形式、轻服务”、“假签约、假履约”、“重进度、轻质量”等情况,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篇二】

为扎实做好我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守门人”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xx县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歙卫健﹝2023﹞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乡、村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实化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措施,使签约医生做到“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努力提高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医生的信任度、依从性,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乡常住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的6%以上。对有诊疗需求的脱贫监测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开展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应签尽签对象未签约的,做好情况说明和记录。

三、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防治结合、规范服务的原则。围绕解决居民实际健康需求和补齐慢性病防控短板,推行个性化签约,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融合,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时,要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治疗服务整合开展,不断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原则。乡政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安全保障等工作;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和村两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做好签约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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