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全市环境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截至12月24日,XX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55天,其中:优271天、良84天,优良率100%。细颗粒物(PM2.5)为13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全市3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级和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无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三)土壤环境质量。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督促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完成4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噪声环境质量。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141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51个点位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7个点位的监测评价,全市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昼间和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况。2024年未发生较大(Ⅲ级)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