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存在的一些问题,为积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区教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动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以“党建引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线,以“教育强区”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积极动员家庭、社会力量,共同为留守儿童创造和谐、快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党建引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体系,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使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合法权益有效保障,成长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杜绝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