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察法 推动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现行的监察法作出修改完善。国家监委2023年启动监察法修改工作,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监察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监察法修改,主要包括完善总则的规定、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完善监察程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完善总则的规定。一是为体现与时俱进修法的精神,对立法目的表述进行调整,将“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立法目的。二是将“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监察工作原则,并在监察程序中对监察机关依法文明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等作出规定。
(二)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一是规定国家监委派驻本级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再派出。二是国家监委派驻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普通高等学校再派出。三是国家监委派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察机构,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再派出。
(三)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一是增加强制到案措施。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强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调查。解决监察实践中存在的部分被调查人经通知不到案的问题,增强监察执法权威性。二是增加责令候查措施。解决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缺乏相应监督管理措施的问题,同时减少留置措施适用,彰显监察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监察对象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三是增加管护措施。规定监察机关对自动投案或者交代有关问题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进行管护,以保障办案安全。
(四)完善监察程序。一是在现行留置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经国家监委批准或决定,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留置期限,省级以上监察机关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一次留置期限。以适应监察办案实际,解决重大复杂案件留置期限紧张的问题。二是明确公安机关负责省级以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对留置看护队伍的管理作出原则规定。将实践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工作提供明确、充分的法律依据。三是配套完善新增三项监察强制措施的时限、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相关措施严格规范行使,并赋予有关人员申请变更监察强制措施的权利。四是规定审理程序和审理工作要求,突出审理对调查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
(五)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相衔接,充实完善国家监委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责,进一步丰富追逃追赃法律手段。
(六)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增加特约监察员监督相关内容。二是增加规定监察人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为防止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监察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三是结合新增监察强制措施、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要求,相应完善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的申诉制度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多措并举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察法
修改监察法对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监察制度,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交流活动,切实抓好新修改监察法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深学细悟、学用结合、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一)坚持集中学习。通过纪委常委会(纪检监察组组务会、纪工委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学习会、党小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做到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会等,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文,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
(二)坚持全面学习。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开展自学,研读原文,认认真真逐章逐条逐款学习。重点学习并掌握监察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主要遵循的原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增设监察“再派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加强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规定等内容,切实搞清弄懂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坚持创新学习。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信工作群等载体,转载新修改的监察法全文、修改前后对照表和相关权威解读的文字资料。利用新媒体学习新修改的监察法内容,关注学习转载新修改的监察法的系列理论文章、系列权威解读。利用学习载体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分享学习经验和成果,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四)坚持巩固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撰写学习笔记,交流学习收获,开展学习测试、知识竞赛等活动。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强化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全面深入系统掌握运用新修改的监察法,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新征程上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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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察法推动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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